茲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二十八條規定,本會總會代表陳庭楚為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第三屆總會長,公告之。
公告:113總令字第1130801001號
茲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總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任命本會李孟叡為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第三屆總會秘書長,公告之。
公告:113總令字第11308010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