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長曾宣凱於今(14)日,經兩校區學生會會長副署,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總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23條規定,公布制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法規標準法》共21條條文。
附公布令一件:
附件:1150114-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