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李沐恩、許峻嘉為本會學生法官

依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65條規定,會長吳憶祖已於9/11(五)任命李沐恩、許峻嘉為本會學生法官。 任期自公告日起至2027年9月11日。
資料更新: 2026-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