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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屆學生議會序

筆者於第十三屆有幸當選學生議員以來,對於學生自治法規種種不合時宜之情狀感到納悶。同時,對於本校學生參與學生自治事務之消極程度,亦是感概萬分。因而於擔任議員期間,努力蒐集資料並請教多位經驗深厚之前輩,為更為完善之學生自治體制邁進。適逢第十三屆梁議長晉銘提供一個自由的議事空間,讓許多議題被多次討論,終究有所進展。

榮幸地受同學愛戴而留任第十四屆議員,並擔任副議長一職,盡可能整合同學各種意見,克盡民意代表之職。承蒙第十四屆江議長其冀之領導,以「溝通」、「協調」等方式逐步改良本校學生自治會的體制,將許多漏未斟酌、文字脫漏、條文左支右絀等規範做鉅細靡遺的調整,使各種事務有依可循。無奈江議長如鳶展翅、投身報國,於服役期間無暇提筆,故由筆者代為說明本屆之修法重點。

其中,梁議長晉銘於第十三屆中提出之「學生法庭組織辦法」關於本校教授擔任學生法官一職,於多方意見彙整後,考量難以實行,故予以刪除。同時為讓學生法庭能有效運作,期望以「學生法庭書記處組織規程」及「學生法庭顧問諮詢辦法」增強學生法庭專業和業務分工程度。

再者,為確保「組織法與作用法分離」之概念落實,將學生法庭與學生法官之相關「非組織性」規範內容獨立,仿照我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制定「學生自治訴訟法」,明確訂定學生爭訟事件之解決機制。又再針對學生自治透明化的理想下,通過「學生自治資訊公開法」,期待整體學生自治能更臻完美。

本屆最為重要之法律修正部分,為選罷法無疑。第十三屆雖通過「學生社團」議員席次,但行政立法雙邊始終無法取得共識。強烈之僵局下更影響選舉之預決算內容。在多次常會、臨時會,甚至特別舉辦之說明會長時間討論之下,終以「實行顯有困難」為由,將該選區予以刪除。誠摯銘謝李議員俊穎、學權部翁部長鈺旻及其他相關人士之用心,相信以這樣多元溝通,能讓學生自治更為進步。

較為特別者,本屆學生會發生人事及經費運用之爭議。學生議會秉持「還原真相於同學」的理念,成立以「北大灰色連帽衣爭議事件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為基礎之「北大灰色連帽衣爭議事件調查委員會」,利用類似國會調查權之方式,給予完整且不帶價值判斷的真相。是時調查已完成,故該規定自可功成身退。

理想有無限大的空間,然而我們只能以有限的時間、體力、精神與能力竭盡所能地靠近夢想。學生自治為大學重要的一環,引頸期盼未來有更多有志之士身體力行投身本校學生事務,達成現代公民應盡之責,尚且不辜負一位知識分子作為國家棟樑所擔負之重荷。

第十四屆學生議會副議長 許家豪

暨全體學生議會議員

謹上

資料維護: 總會秘書處
資料更新: 2026-07-30
資料檢視: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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