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版法規彙編(僅共通法規,不含校區自治法規)
《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法規彙編》〈第一部 全校性學生自治法規〉2026年4月版
前言
本校學生自治會111學年度施行新版組織章程,採行兩校區獨立自主、平等相維的體制,但保留既有學生法庭(已更名學生法院)對全校學生自治範圍的司法管轄權,並新設總會,以處理全校性或跨校區學生自治事務。
同樣自111學年度起,僅臺北校區保留逐年編印法規彙編之傳統,全校性、跨校區及三峽校區法規,均改為線上查詢。惟因學生自治會網站整合之故,法規存在數種版本,偶有出入,仍宜編纂定稿,供各界查閱。
本文件〈第一部 全校性學生自治法規〉收錄的法規,由總會秘書處以2026年4月23日自學生自治會網站法規資料庫所蒐集者為準,且僅包含全校性及跨校區學生自治法規;亦即,由總會及學生法院主管之部分。現行組織章程施行近四年,近日復有全文修正之議,盼本文件能提供現行法的確定版本,作為未來全面更新法規的基礎。
部分法規修正沿革的公文字號列有連結,惟紙本版無法呈現,尚祈讀者見諒。
總會秘書處
2026年5月25日
資料維護:
總會秘書處
資料更新:
2026-05-01
資料檢視:
2026-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