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三峽校區學生議會學生自治低落對策委員會組織規程」
三峽校區學生議長傅冠紘,依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18條規定,於2025年11月5日,公告訂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學生議會學生自治低落對策委員會組織規程」全文共8條條文。
依同條規定,本規程自2025年11月20日施行。
資料維護:
三峽校區學生議會
資料更新:
2025-11-09
三峽校區學生議長傅冠紘,依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18條規定,於2025年11月5日,公告訂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學生議會學生自治低落對策委員會組織規程」全文共8條條文。
依同條規定,本規程自2025年11月20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