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秘書處組織規程」全文
三峽校區學生議長傅冠紘,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秘書處組織規程》第16、17條規定,據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第26屆第4次常會決議,於2025年12月15日發布修正《規程》全文共16條條文,自發布日生效。
附件:
資料維護:
三峽校區學生議會
資料更新:
2025-12-15
三峽校區學生議長傅冠紘,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秘書處組織規程》第16、17條規定,據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第26屆第4次常會決議,於2025年12月15日發布修正《規程》全文共16條條文,自發布日生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