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庭楚當選第三屆總會長 任命李孟叡為秘書長
茲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二十八條規定,本會總會代表陳庭楚為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第三屆總會長,公告之。
茲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總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任命本會李孟叡為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第三屆總會秘書長,公告之。
資料維護:
總會
資料更新:
2024-08-02
資料檢視:
2026-08-28
茲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二十八條規定,本會總會代表陳庭楚為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第三屆總會長,公告之。
茲據《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總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任命本會李孟叡為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第三屆總會秘書長,公告之。